奢侈稅實施 持有期間錯誤佔最大宗


最後更新:2015/01/27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奢侈稅執行已三年多,是成功的壓抑房地產短期炒作的稅制手段。統計三年來,民眾疏失、認知錯誤二年閉鎖期「持有期間」為課徵奢侈稅大宗外,國稅局查緝重點則包括假贈與、預約買賣、人頭登記、以租代售等逃漏稅手段。


據統計至去年第3季止,奢侈稅已為國庫貢獻156億元,其中不動產計核課1.9萬件,稅收120億元,平均每件不動產課稅金額約63萬元。國稅局針對近年查稅經驗,歸納出奢侈稅常見疏失、違規型態有19項。
仲介業者指出奢侈疏失大宗以未依規定辦竣戶籍登記、持有期間算錯為多,持有期間應以「取得不動產登記日」計算至「買賣雙方銷售契約訂定日」,是民眾最易犯的錯誤,沒有農用證明的農地,受贈取得、交換不動產等,也是不小心會踩到的地雷。過去民眾常自作聰明的利用持有一戶的規定,將房屋假贈與成年子女後再出售、預約買賣、人頭登記、先租後售或以租代售等等,也都是近期國稅局的重點稽核範圍。
規避奢侈稅除補稅外,最高罰款為應繳稅額的三倍,不少刻意以取巧方式規避奢侈稅,最後連補帶罰,可能達房價的一半,買屋取巧避稅最後可能落得血本無歸。
【網路地產王 www.vrhous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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