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前新鈔兌換 2/11開始


【記者郭宜均臺北報導】為便利民眾春節前兌換新鈔,自104年2月11日起至2月17日止,共5個營業日,於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及中華郵政公司等指定兌換據點(共計454處)辦理。




為加強服務民眾,請7家銀行指定據點設置新鈔兌換專櫃辦理;惟中華郵政公司主要係服務偏遠地區,囿於人力,無法開設專櫃,故仍於一般櫃台辦理。

另為便利民眾兌換及查詢,本行將於104年2月10日至2月16日止,共5個營業日,於主要報紙刊登公告,詳列454處兌換據點名稱。新鈔兌換期間,各兌換單位大門及營業廳將張貼「本分行(支局)提供兌換新鈔,貳仟圓及貳佰圓券歡迎兌換,壹佰圓券每人限兌100張,其餘壹仟圓及伍佰圓券酌量供應」告示,有需要的民眾可前往兌換。

因資金調度及庫存限額等因素,各行庫兌換據點每日新鈔供應有其限額,民眾若無法兌得所需之新鈔,請洽其他鄰近兌換據點辦理。

本行發行局券幣科服務電話(02)2357-1945,歡迎民眾多加利用。(自立電子報2015/2/4)

銀行辦理工業區土地抵押貸款應訂定自律規範
【記者郭宜均臺北報導】為避免借款人利用銀行資金炒作工業區土地,中央銀行於102年12月23日邀請8家主要銀行,請其配合採行自律措施,多數本國銀行已配合實施,授信條件亦趨審慎。

依據行政院核定之「產業用地政策革新方案」,有關運用金融工具活化工業區土地利用乙節,中央銀行於4日邀集經濟部工業局、金管會銀行局及檢查局、財政部國庫署、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等相關機關及10家主要承辦銀行開會研商,獲致共識如下:

一、經濟部工業局提供清查閒置工業區土地名單(係指閒置3年以上未辦理開發興建之工業區土地,截至103年底,土地面積計812公頃;工業局每半年更新一次土地名單),送交聯徵中心完成建檔。銀行辦理工業區土地抵押貸款,應先向聯徵中心查詢,如該抵押土地屬閒置土地名單者,貸款條件按下列原則辦理:

(一)舊貸續貸或轉貸案件:若未動工興建,貸款成數應比照本行對「未動工興建」之土地抵押貸款規定(最高5.5成)辦理;貸款成數超過5.5成者,承貸銀行應逐步收回貸款金額並提高貸款利率。

(二) 新承做貸款案件:應徵提興建或開發計畫,並落實貸後覆審;未依計畫興建或開發者,貸款成數應比照本行對「未動工興建」之土地抵押貸款規定(最高5.5成)辦理。

二、以其他工業區土地(非屬上開閒置工業區土地)抵押貸款者,應持續落實本行102年12月23日發布之自律措施,包括請借款人檢附興建或開發計畫並切結動工,以及切實辦理貸後覆審工作等。

中央銀行籲請全體銀行應將上開貸款原則訂定自律規範,並納入授信內規,金融主管機關並將就本項貸款項目列入金融檢查重點,以避免工業區土地囤積及炒作,並協助我國產業發展。(自立電子報2015/2/4)


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catid=4&catsid=2&catdid=0&artid=20150204abcd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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