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德正/新北報導
惡房東張淑晶涉嫌涉嫌訂定不平等條約,再巧立名目向房客詐取不合理維修費、賠償金,房客若不配合,她再以興訟方式,逼房客就範,被害人數最少有66人,不法所得多達49萬餘元。新北地檢署23日依詐欺、誣告與恐嚇取財等44罪起訴張女,具體求刑8年。
張淑晶。(本報資料照片)
張淑晶的男性友人黃鐸被依19個詐欺罪嫌起訴。
檢警查出,張淑晶、黃鐸自2013年起以低價承租房屋,再分隔多間套房,並在出租網站開出極佳條件吸引房客上門看房;但簽約時,張卻在契約上動手腳,擅自增加或抽換契約內容。
被害房客最少66人
房客簽的是租金較低的房間,等到入住後張卻稱只剩下高價的房間,甚至一屋二租,或張要房客在「連帶保證人」欄位填寫父母親友的姓名、電話,謊稱只是緊急聯絡人,但等到房客不入住或不續租時,張女要求房客親友連帶賠償,還告親友共犯詐欺。
有房客只付訂金還沒簽約,事後不想租,張女卻以房間已重新裝潢,要求支付設備費用,但檢方找來前後任房客指證,發現張淑晶所說的「新設備」,不少都是舊東西。
遲繳房租索賠30萬
檢警也發現,張簽約時刻意不講清楚租金不含電卡、鑰匙與押金等費用,待房客承租後,再巧立名目收取費用,房客若不賠錢,張淑晶還恐嚇「你要跟我硬幹啊,好啊,上手銬不要怪我」。
有女房客因遲繳房租,門鎖被換進不去,也無法拿走私人物品與寵物,張卻在事後控告房客竊佔房屋與竊盜電視,令辦案人員傻眼,女房客還被要求賠30萬才能拿回物品與愛犬。
本案起因於新北地檢主任檢察官林宏松發現張淑晶異常的訴訟件數,主動分案調查。張女偵查時全盤否認犯行,檢方批她惡質,涉嫌重大,予以起訴,並具體求刑8年。張女昨未接電話,不知其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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