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今天發生規模6.3的地震,也是今年以來規模最大的淺層地震,其中台北市震度為3級、新北市有4級,許多在高樓層辦公的民眾更感受超晃的震度,而對於背著房貸的屋主,也擔心地震造成房屋受損,至於房屋若變成危樓或倒坍,是否不需要繳房貸了?
地震,房貸族最怕房屋受損。(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建國資產管理總經理劉坤圖表示,購屋申請買賣貸款時,與銀行會簽寫借據,這類屬於債權,而設定抵押權則屬於物權,一般來說,房屋若坍塌等於設定抵押權消滅,但不代表就此不用繳納貸款。他表示,因為借據仍存在,所以還是必須繳納房屋貸款。
他分析,設定抵押權的目的是讓銀行有優先受償,換句話說,房屋坍塌後可能會進入土地進行法拍程序,假設屋主貸款500萬元,房屋因地震滅失,土地價值僅剩300萬元,即便順利法拍,但剩餘的200萬元屋主仍需繳納。
屆時,銀行可能會查封所有權人薪資,但因不屬於抵押權,並沒有優先受償。不過,劉坤圖說,這幾年銀行要求貸款需辦火險、地震險,目的其實是為了保障銀行能夠轉嫁房屋損壞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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