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老負擔不起 社宅租金如天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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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宛茜/台北報導
獨居長者租屋大不易,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表示,社會住宅應優先照顧弱勢,政府為討好年輕人,將社會宅的多數資源給了年輕人,「該把居住正義還給長者」的時候。
崔媽媽基金會呼籲「該把居住正義還給長者」。(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獨居長者租屋常被房東視為「麻煩房客」,甚至成為「拒絕往來戶」。還有房東擔心房客老病影響房價,訂下「限租六十五歲以下」的嚴苛規定。呂秉怡透露,許多長者因為處處碰壁,只要房東肯租,再差的環境也願意住,導致「蝸居老人住宅」的誕生。
政府、民間都設置「老人住宅」,但呂秉怡指出,這些老人住宅是給中產階級居住的。崔媽媽曾轉介經濟弱勢的獨居長者來到這些老人住宅,長者卻告知「這不是我們可以住的,我不敢去。」
因為這些老人住宅的租金加伙食費、水電費,每月便要近兩萬元,對於只領老人年金與低收入戶補助的長者來說,已屬「天價」。
民間房東擔心房客老病,不願租給獨居長者。新科立法委員、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前秘書長吳玉琴指出,政府可擔任中間角色,主動擔起照顧老病房客的責任,再協助民間把空宅資源轉到銀髮族租屋市場,讓房東安心租屋。
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須有十分之一租給獨居長者。「這是底線,政府卻當成天花板。」呂秉怡說,以台北市為例,社會住宅把七成資源給了年輕人,獨居長者最多卻只占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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