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醫療暴力事件層出不窮,台中地檢署訂出「醫療暴力防制要點」,以衛生局優先處理「醫療爭議調處」,建立雙通報機制,檢警以現行犯及醫療法處理,全力推動「訴訟外」醫療糾紛處理機制。
今年5月間,光田醫院發生一家人圍攻一群醫療人員事件,醫療人員PO上網後震驚社會。事後,僅有一名打傷員警民眾被依妨害公務移送,遭檢討處理不當。
依修正後醫療法規定,對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施強暴脅迫,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員警對此非告訴乃論的現行犯可當場逮捕,不需考慮是否告訴乃論案。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郭景東指出,11月1日該署已制定施行「醫療暴力防制要點」,25日再邀集衛生局、醫師公會、醫院等代表開會,會中決議強化雙通報機制,醫療機關發生暴力及騷擾事件,醫院要同時向衛生局及警局通報,警局會立即報請檢察官指揮,且有醫療法當後盾,依現行犯逮捕在醫療機關騷擾之人,讓醫療人員能有安心的救人環境。
通報機制中,遇有醫療院所暴力,先報警同時通報地檢署,指派檢察官偵辦。主任檢察官郭靜文表示,雙通報機制可防漏,警方若沒接到報案,或未通報檢察官,經由醫療院所的傳真通報,檢察官也可立即接收並指揮偵辦,迅速保全證據並調查。
醫療暴力防制要點後,台中市陸續發生2件醫院和診所暴力案,檢察官同時接到警方和醫療院所通報,並指揮警方到場,其中一名酒醉病患對急診室醫護人員施暴,已被依違反醫療法的現行犯移送法辦;另一起對診所潑漆男子也被查出身分,正在偵辦中。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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