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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院所每年必須依法提報財報給中央健保署,但公立醫院、財團法人醫院等提供的報表不同難比較,該署今表示,預計明年公布今年財報時,醫院除提供原有報表外,還必須增加醫務收入及成本的明細補充表,區分急診門診、住院等的健保與非健保收入,以及列出人事等醫務成本等。
健保署專門委員張溫溫說,現行各醫院提供財報是全部收入,但公家醫院與財團法人醫院編制準則不同,財報也不同,外界對資料可比性有疑慮,如人事成本占比高低無從得知。因此健保署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報財務報告辦法」,提報含健保、非健保及門診、急診、住院分項的醫務收入及醫務成本明細補充表。張溫溫說,此修正草案即日起進行60天預告,明年要求醫療院所提供今年財報時開始適用。另健保署自2013年已公布3年領取健保費用逾6億元的醫院財報,今年起公布前一年醫院財報時,提報標準將由6億元降低至4億元,讓更多醫院的財報公開。(江慧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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