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用保單節稅小心片!】國稅局這8招讓你破功

 
 
 


(更新:新增影片)
國人熱愛買保單節稅,不過安永會計師事務所今日發出最新稅務資訊指出,國稅局有8大指標,用來判定民眾投保是不是刻意節稅,會計師私下透露:「這8招足夠讓節稅的人破功!」呼籲民眾投保前多做評估,以免沒節稅還要繳保費,白忙一場。
會計師表示,國稅局8大查保單節稅制標包括:密集投保、重病投保、高齡投保、短期投保、躉繳投保、鉅額投保、舉債投保與保費高於或等於保險金額等8大類指標,實務上國稅局只要「抓」到民眾投保時有這些狀況,都可以認定投保行為有惡意逃稅的嫌疑要求補稅加罰鍰,民眾上訴成功的機率往往不高。安永會計師指出,保險的本意出自以較少的財力,集合成龐大的力量,在個人發生意外或特定情況時,用以分散風險並消化損失,然隨時代變遷及客戶需求,保險商品的目的不再僅限於上述之風險控管,甚至有商品係偏重於財富的累積,建議民眾於考慮購買保單產品或資產配置時,仍應詳加考量所欲達成之目的,始能做出較適合的規劃。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個人及家族稅務諮詢執業會計師吳文賓指出,許多民眾在不同時空背景及課稅環境下,重新檢視保單時發現已與當初投保原意有所不同,因而衍生調整保單的需求,卻忽略可能隨之產生的稅負風險,即便保單未有相關的變更,亦有可能投保當時未黯稅法規定,導致投保結果反而與當初規劃或想法背道而馳,建議民眾適時做好保單檢視,確認資產配置無誤。吳文賓提醒,保險給付免付遺產稅,但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規定,個人基本所得額特定保險給付,在受益人與要保人不同的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免稅額僅3330萬元,超過3330萬元仍應計稅。另外,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可於綜合所得稅申報時每人可列舉扣除2.4萬,此所謂每人係指被保險人,然未經核准之國外保險及無法拆分屬人身保險之綜合險則無法扣除,另外常見有納稅義務人列舉所扶養之非直系親屬或是非受扶養之直系親屬之保險費,實際上均為不可扣除之項目,民眾不要列錯。(陳瑩欣/台北報導)出版:11:01
更新:13:57
圖為財政部外觀。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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