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殺小燈泡兇嫌判免死 網友酸: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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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殺女童王男被判無期徒刑!台北市王姓男子去年3月在內湖鬧區當街砍殺3歲女童「小燈泡」23刀,致小燈泡屍首分離,冷血行徑引發社會譁然,今判決結果出爐,法官認定王男犯罪手段極為兇殘,屬於可以科處極刑的「情節最重大之罪」,但因他患有思覺失調症,依「兩公約」跟「身心障礙權利公約」不得判死,因此判無期徒刑。
判決出爐後網友一片撻伐,有網友將新聞轉載至PTT八卦板引發討論,有網友認為「不意外」「這結果大眾大概早知道了」「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 ,經典名句」「一審無期、二審五年、三審豬腳麵線」,但也有網友認為「有精神疾病的也不可能判死啦,但真的得強制治療」「不過這種精神病就應該要強制就醫,不然跟不定時炸彈一樣」(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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