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碰撞 三招護權益


2017-06-01 23:03 經濟日報 記者郭幸宜/台北報導
車險提供駕駛人保障,但產險業者提醒,當與人發生碰撞時,務必牢記三大要訣,先通知警方到場處理、勿隨意移動車輛與現場,在責任未釐清前,切勿私下和解,以免影響相關理賠權益。

產險業者表示,不管是駕駛途中與其他車輛、行人發生碰撞時,為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最好在事發第一時間通知警方到場處理,先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主要是因為在理賠程序中,一旦產險公司無法釐清責任歸屬,最嚴重可能因此出現無法理賠。
產險業者提醒,在通知警方、產險業務員到場前,千萬不要擅自移動事故現場,建議可以用蠟筆標繪車輛碰撞位置,並以相機拍攝現場照片,包括遠、近景的照片。
另外,有些當事人為了避免訟累麻煩,會選擇私下和解,但產險業者說,投保車主隨意承諾對方賠償責任或放棄求償,都已違反保險契約規定,屆時恐無法跟保險公司求償。

產險業者表示,一般來說,車險理賠一般都是先賠償投保車主的財務損失後,再向肇事車輛求償;反之,若投保車主有肇事責任,就要賠償對方車輛修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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