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提醒/今年報稅要注意的三件事


2015-04-19 經濟日報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莊瑜敏、協理吳懷真

5月個人綜合所得稅報稅季節即將到來,大多數人可能不是第一年報稅,加上近年來已有多數人以國稅局提供的電子申報系統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大家對於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應已有基本了解。
不過,今年報稅時,仍有些新的規定與以往年度不同,我們就今年申報103年度的綜合所得稅與以往年度不同之處,如夫妻分開計稅、出售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以及最低稅負的規定提醒注意

第一件:夫妻各類所得分開計稅
以往年度,除了夫妻的薪資所得可以選擇分開計稅外,夫妻的非薪資所得仍需合併計稅,造成已婚者因所得合併計算後所適用的累進稅率上升,產生與單身者稅捐負擔之差異,形同對於婚姻的懲罰。
這項規定,經大法官會議於101年1月20日解釋該規定違憲後,財政部已修訂所得稅法,自103年度起,夫妻之各類所得均可分開計稅。
因此,自103年度起,夫妻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有三種方式可以選擇:1.全部所得合併計算;2.薪資所得分開計算;3.各類所得(含薪資所得及非薪資所得等)分開計算。
雖然夫妻可以自行選擇將其所得完全分開計算稅額以達節稅效益,但夫妻仍需用同一張申報書合併報稅。
選擇第3種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的夫妻,夫或妻分開計算稅額者,可以先減除專屬於個人的免稅額及扣除額(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後計算稅額,只是夫妻及其他受扶養親屬仍須共用27萬元儲蓄投資扣除額。
如果夫或妻及受扶養親屬利息所得合計數未超過27萬元,則各自減除沒有影響,但若兩人利息所得合計超過27萬元,應由分開計稅的他方及受扶養親屬,於限額內的利息所得先予減除;減除後還有餘額時,再由分開計算稅額者由儲蓄投資扣除額之餘額內減除,一個家庭最多減除27萬元
由於各種家庭收入種類及狀況不同,可先用三種方式試算,再選擇最省稅的方式申報。如果是透過國稅局提供的電子申報系統申報,電子申報系統可自動計算出三種不同計稅方式的稅負供參考。
此外,自103年度起,因感情不睦或婚姻暴力等因素分居的夫妻,可依不同的分居原因,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法院裁定書或保護令影本等),各自辦理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
若無法取得上述相關文件,但亦因分居,而無法知悉對方所得情形時,須於申報書註明已分居字樣,由國稅局自行歸戶課稅。
第二件:出售房屋所得
出售不動產除了土地部分需繳納土地增值稅外,屬於房屋部分的所得,也需要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計算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方式包括:1.核實認定法:即以房屋的賣價扣除房屋的買價及相關的成本費用後申報所得;2.財產交易所得標準法:財政部每年會就因無法取得買賣交易相關資料的情形,公布計算出售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標準。
依財政部公布的「103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103年度的豪宅標準較102年略為下修,出售台北市7,000萬(102年度為8,000萬元)、新北市6,000萬(102年度為8,000萬元)及其餘地區4,000萬(102年度為5,000萬元)以上者,均屬豪宅課稅的範圍。
以台北市為例,103年出售房地總價達7,000萬者,賣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若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需以總成交價,按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占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和的比例計算收入,再以15%列為財產交易所得。
若不符上述豪宅標準者,則可以房屋評定現值按財政部公布的標準率計算出售房屋的所得。103年度的標準率,除了台北市維持48%、42%最高標準外,其他五都幾乎全面提高。
例如,新北市的板橋、新店、永和等區,標準率從33%提高到36%;桃園市桃園、中壢、八德等區從20%提高到25%,台中市西屯區從24%提升到26%,台南市提高為8%到17%等7級距;高雄部分提高,並分為8%到24%等8級距。。
另外,如果是出售預售屋而非成屋,由於是在未取得房地所有權前出售,屬於「權利」移轉,而非「不動產」產權移轉,所賺取的價差要按實際獲利去申報納稅,不能以房屋的評定現值,按財政部頒定的財產交易所得標準計算所得納稅。
第三件:最低稅負(所得基本稅額)
為了讓因享受各項租稅減免而完全免稅或稅負很低之納稅人,對稅收有基本貢獻,財政部自95年開始實施最低稅負制。
個人綜合所得淨額加計海外所得及港澳所得(未達100萬元者,免予計入),特定保險給付(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同一人的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交易所得及非現金捐贈扣除額超過基本稅額申報的門檻時,須申報基本所得額。
配合物價指數調整,103年度個人免辦理所得基本稅額申報的門檻由600萬調整為670萬;另外,也免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的保險死亡給付金額,由3,000萬調整為3,330萬。
「基本稅額」的計算方式是以基本所得額減除670萬元之免稅額乘以稅率20%,若「基本稅額」低於或等於綜合所得淨額按綜合所得稅稅率(綜合所得稅的累進稅率計分5%、12%、20%、30%、40%)計算出來「一般所得稅額」,只須繳納綜所稅即可。
反之,若「基本稅額」高於「一般所得稅額」,除了須繳納綜所稅外,還須就兩者差額(可減除海外已納稅額的扣抵金額),再繳納最低稅負。由於最低稅負和綜合所得稅是兩者擇高課稅,因此可自行試算是否需繳納最低稅負。
(本文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莊瑜敏、協理吳懷真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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